南宁学院
质字〔2018〕19号
关于征求《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现转发给你们并征求修改意见。
请各学院、教务处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6117641@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质量评估办公室李宗妮老师处(行政楼331室)。未尽事宜,请联系:5900951。
附件: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