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
质字〔2017〕18号
关于征集“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价指标”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将由教务处拟定《南宁学院本科教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意见征询稿)、质量评估办拟定的《南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指标》(意见征询稿)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南宁学院本科教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见附件1)文件主要明确了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基本要求及质量标准,包括备课、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等教学主要环节,旨在规范教学行为。
《南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指标》(见附件2)主要是以教育学相关理论、本科合格评估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南宁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含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编制而成,供校院(部)两级对本科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编制、主要教学环节等)进行自查、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时使用,评价教学质量所达到的目标程度,为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及时整改、提高质量提供反馈信息。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习讨论,并于17日(周二)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修改意见提交至质量评估办李宗妮老师。
附件:
1.南宁学院本科教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意见征询稿)
2.南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指标(意见征询稿)
教务处、质量评估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