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南院〔2016〕14 号
关于印发《南宁学院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现将《南宁学院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6年5月4日
南宁学院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工作方案
2016年9月,我校将接受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及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工商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关系到我校应用技术本科办学的长远发展,是近期全校的中心工作。为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首批5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桂学位〔2005〕39号)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2004〕2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原则,以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为契机,进一步确定教学的中心地位,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加快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顺利获得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和首批5个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为目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加强教学领域的各项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最终实现“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加强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切实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每
副组长:刘彪 陈雄章 文旭光 龚击
成员:陈铁 黄瓅 韦平 唐定明 李林伟 黄丽军 王静静 吴忠 卢玉光 陈大广
曾勇 黄文典 黄恩厚 李家瑗 禤旭旸 杨伦超 阳妮 张燕 莫河东 李琼元 杨小凤
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我校迎评促建工作的重要文件、优势项目、上报材料等;
2.负责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党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完成每项一级指标的迎评工作以及开展每一项重大评建活动。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评估办设在规划与质量评估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工作;
2.制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工作方案,分解评估任务,指导各工作组组织落实评估工作具体方案,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3.部署、检查各部门、各学院(部)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评建调研、自查、建设和整改工作以及校内专项评审、自评和预评等工作;
4.收集校内外评建信息,编印评建知识手册等相关资料,建立评建工作档案;
5.负责评估期间各种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6.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我校评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联系与沟通;
7. 负责撰写单位申报书、校长报告,整理汇总学校自评报告、单位自评依据材料;
8.负责指导各学院(专业)撰写专业申报书、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依据材料;
9.负责整理上报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工作材料。
四、相关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保证评建工作有序开展,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根据需要组织人员,成立10个专项工作小组如下:(各部门、各学院(部)成立基层迎评促建工作组,负责本部门的迎评工作)
(一)学校办学和发展情况组(分管领导:赖每)
组长:陈铁
副组长:胡晓敏 覃凤彩
成员:付晓强 黄运平 周莉莉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学校办学和发展情况”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中“I学校简况与自评”材料。
(二)专业建设组(分管领导:陈雄章)
组长:黄瓅
副组长:曾勇 黄文典 黄恩厚 李家瑗 禤旭旸
杨伦超 阳妮 张燕 莫河东 胡晓敏
黎丹(教务处)
成员:黄运平 凌海妹 余翠琴 宋水兰 唐梅 胡雪雁 黄丽琴 陈飞 黄燕玲 曾展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专业建设”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中“VI专业设置情况”材料。
(三)师资队伍组(分管领导:赖每)
组长:王静静
副组长:韦平 胡晓敏
成员:赵田英 杨艳 黄运平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师资队伍”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中“II基本情况”、“IV师资队伍情况”、“V科学研究”材料。
(四)教学条件组(分管领导:文旭光、龚击)
组长:唐定明
副组长:沈艺敏 罗慧鲜 胡晓敏 吴忠 陈大广
成员:程清华 邓建青 陈作元 梁敏 蒋小波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教学条件”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中“III教学设施情况”材料。
(五)教学过程组(分管领导:陈雄章)
组长:黄瓅
副组长:曾勇 黄文典 黄恩厚 李家瑗 禤旭旸 杨伦超 阳妮 张燕 莫河东 胡晓敏 黎丹
成员:黄运平 廖上源 陈亚南 凌海妹 余翠琴 宋水兰 唐梅 胡雪雁 黄丽琴 陈飞
黄燕玲 曾展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教学过程”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
(六)教学管理组(分管领导:陈雄章)
组长:黄瓅
副组长:胡晓敏 黎丹
成员:黄运平 陈亚南 杨艳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教学管理”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协助师资队伍组做好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中“V科学研究”材料。
(七)人才培养组(分管领导:刘彪)
组长:李林伟
副组长:卢玉光 胡晓敏 王静静 廖秀媛 莫河东
成员:周莉莉 付晓强 赵田英 黄运平 邓建青
韦相晓 岑明君 李志 黄燕玲
工作职责:协助评估办审定《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人才培养”的分解,负责该项指标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提出建设和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完成该一级指标自评材料。
(八)宣传与接待组(分管领导:刘彪)
组长:陈铁
副组长:黄丽军 覃凤彩 廖秀媛
成员:苏丽荣 韦超才 岑铭 君唐锋
工作职责:负责迎评期间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及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和报到学校迎评促建工作以及进展情况;负责做好评估工作有关的接待计划及安排,做好专家来校评估期间的接待工作。
(九)校园环境及后勤保障组(分管领导:龚击)
组长:吴忠
副组长:庞飞 谭龙良 罗卢洋
成员:陈作元 莫尚典 莫家真 余洋 林鑫岐 李志
工作职责:负责校园环境美化和公共卫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做好评估期间相关车辆使用安排。
(十)材料组(分管领导:陈雄章)
组长:陈铁
副组长:黄瓅 唐定明 李林伟 韦平 王静静
成员:杨小凤 黄运平 蒋丽君 李鹏飞
工作职责:负责按任务分解表对各材料完成情况进行跟进、检查,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材料组下设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工商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材料工作小组,各专业材料工作小组由相关学院成立,负责撰写和整理收集首批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评估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
学校根据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可随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到评估办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首批接受学士学位学科专业授予评审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完成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工作的同时,对本学科专业的迎评促建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和落实,并设专人负责评估日常工作。按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学士学位专业授权指标体系中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的撰写和收集工作,并提供有关基础材料,接受学校评估办的指导和监督,做好自评、整改和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其它非首批本科专业也应按照学士学位学科专业授予评审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以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切实提高本科办学水平。
五、工作进度安排及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及任务分解阶段(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20日)
1.召开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专业评估迎评促建培训会议暨迎评促建动员大会。
2.成立迎评工作组织机构,统一思想,分工协作,形成《南宁学院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方案》。
3.对评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任务表》。
4.编印“迎评促建”宣传手册,将我校评估方案及教育部、自治区学位办等有关文件,以及我校本科办学基本情况传达到广大教职员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建阶段(2016年4月21日~2016年5月20日)
1.召开自查自建工作会议,安排本阶段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
2.根据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和要求,各工作组和各学院组织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将每一个指标所需支撑材料落实到相关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集整理2013年至2016年的基础材料。
3.各工作组和各学院进行自评自建,基本形成评估数据和基础支撑材料,初步完成自评报告。评估办汇集所有基础材料,编制统计表格、数据、图表等材料。
4.期间召开两次自评自建进度专题工作会议,各工作组和各学院向领导小组汇报所负责的迎评任务的进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统一部署下一步进度和任务。
5.5月15日前初步完成评估准备工作,达到或基本达到评估指标合格要求。
6.学校组织、邀请校内(校外)评估专家进行模拟评估,了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情况,整理出存在问题和困难,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和补充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6月5日)
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学院根据模拟评估整改意见,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建设,完成所有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一批授权专业评估材料准备,要求所有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预评估阶段(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20日)
1.全面检查各单位和各工作组形成的评估材料,并严格按照自治区学位办评估程序进行预评和指导。
2.评估办根据预评结果和意见,提出详细的整改方案,提交学校迎评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各单位下达整改任务。各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积极进行扎实整改,保证整改任务的完成。
3.评估办开展学院迎评材料建档工作。完成校长报告、单位申报书、学校自评报告、学校自评结果和评审依据等评估文件,以及一整套对应评估指标体系的支撑材料,并将支撑材料整理汇编成册,同时编制向专家组汇报的影像光碟和多媒体资料。
4.相关学院完成首批5个本科专业的迎评材料建档工作。最终确定专业申报书、自评报告、专业自评结果和评审依据等评估文件,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并编制向专家组汇报的影像光碟和多媒体软件。
第五阶段:材料审核和上报(2016年6月21日~2016年7月5日)
评估办汇总整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和《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经学校迎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向自治区学位办上报申报材料。
第六阶段:正式评估阶段(2016年9月)
1.召开全校师生迎接区学位办专家组进校评估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进一步形成“人人关心评估、事事考虑评估、积极参与评估”的迎评气氛。
2.全面检查迎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包括迎评材料、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校园环境和全体师生迎评准备情况等)。
3.做好各项接待工作,迎接自治区学位办评估专家组到校正式评估。
第七阶段:整改与建设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
根据自治区学位办评估专家组反映出来的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与建设,并将整改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学位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
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士学位专业授予评估工作在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迎评促建工作是一项涉及全校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涉及人员多,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深化工作协同配合意识,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实效,共同圆满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评估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全校师生人人知晓评估,人人参与评估,并以饱满的工作、学习热情,投入到各项评建工作中,迎接评估的到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新
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
2. 南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任务分解表
3.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4.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
5.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
6. 关于规范学士学位评估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的要求
南宁学院
2016年5月4日
南宁学院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
校对:陈铁 录入:蒋丽君 排版:何宇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doc
附件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doc
附件4: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5: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doc